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丰县殡葬管理所的委托,对其所需骨灰存放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丰县殡葬管理所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TZ1709-0926CY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供货期 |
东丰县殡葬管理所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
827780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企业信誉须良好,报名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包括相应单位、相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至日期时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报名。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800元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预算金额2%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宁先生
电 话:0437-621276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0431-88580117